电子银行渠道益农存服务协议
     电子银行渠道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服务协议)是申请人与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就“益农存”签约、解约等相关事宜达成的协议,协议双方应予遵守。
一、关于益农存
     1、“益农存”是江苏农村商业银行系统内一款特色储蓄业务产品,为广大客户实现利益最大化,主要服务对象为对私存款客户, 使其在提前支取存款时既能享受活期储蓄存款的便利,也能享受定期储蓄存款的收益,减少客户因提前支取带来的利息损失,“益农存”不支持自动转存和部分提前支取。“益农存”以传统整存整取储蓄存款产品为基础,按照不同计息规则分为“益农存”A和“益农存”B两种产品:
     2、“益农存”A产品提前支取时按实际存入的天数和对应档次的定期基准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益农存”B产品提前支取时按实际持有期限享受靠档定期收益,靠档后剩余天数按活期存款、一天或七天通知存款计付收益;
     4、“益农存”特色储蓄业务产品起存金额可以按照开户行业务开展需要进行个性化设置,由各开户行单位根据业务发展需要进行选择。目前,“益农存”特色储蓄业务产品的存款期限为一年;
     5、“益农存”业务功能主要包括:签约、解约、查询、转入、转出。签约是指开通“益农存”业务功能、解约是指解除“益农存”签约功能、查询是指查询“益农存”开通状况、转入是指将指定银行卡(折)账户转入“益农存”定期存款、转出是指将“益农存”定期存款转出到指定银行卡(折)账户;
     6、“益农存”签约周期为此笔一年期定期储蓄存款,“益农存”储蓄存款到期后需要再次办理此项业务,需重新进行签约方可生效。
二、声明与承诺
     1、申请人确认,申请人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服务协议的全部内容。在接受服务协议之前,请申请人仔细阅读协议的全部内容。如果申请人不同意协议的任何内容,请终止后续操作。
     2、申请人确认,在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的代理人)同意接受服务协议并申请开通相关业务功能时,我行有理由相信申请人及申请人的代理人是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如不具备前述条件,申请人应该立即停止申请使用电子银行渠道“益农存”金融服务。
三、使用规则
     1、凡通过申请人绑定的“益农存”账户向我行发送的数据均视为申请人本人发送的数据,申请人应对由此产生的后果负责。
     2、为保障申请人个人的信息安全,请妥善保管申请人的手机、身份证件、银行账户及用户名、登录密码等相关信息。如申请人的信息被他人使用,由此造成借记卡余额、借记卡明细、信用卡账单信息等泄漏,我行不承担责任。如申请人对“益农存”服务显示的信息有任何疑问,请及时联系我行客服热线96008进行咨询。
四、协议生效、变更
     自申请人选择并点击服务协议下方的“同意”按钮及完成相关流程,并将“益农存”与申请人的任意在电子银行渠道下挂的我行账户进行关联后,“益农存”协议生效。
     我行有权以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微信银行等形式通知申请人服务协议内容进行变更。如申请人在服务协议变更生效后继续使用本服务,则视为申请人同意我行对服务协议的变更。
五、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服务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等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2、因“益农存”服务协议而产生的或与“益农存”服务协议相关的一切争议,如不能协商解决,可向我行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期间,“益农存”协议不涉及争议部分的条款仍须履行。
     3、服务协议解释权归江苏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
     4、服务协议签订之日起生效。